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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度向被害人道歉 鄭捷:除了死刑沒有別的

 

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鄭捷殺人案,被告鄭捷首度親口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,「對我犯下的犯行,對被害人感到抱歉」,他知道除了死刑之外沒有其他刑度,所以不是為了脫罪才如此。他最後說,沒有否認犯行,但對他有利的證據都沒調查,他覺得很不公平,也不想來聽判。

鄭捷殺人案造成4死22傷,法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,案件上訴,高院訂10月30日上午10時宣判。

鄭捷的辯護律師指出,審判沒調查完畢與被告利益相關證據,精神鑑定報告也沒有證據能力。況且,鄭捷已有改變的契機,就像在看守所有人問「如果不是現在這樣,你想作什麼?」鄭捷回答他想開民宿,不想立誓殺人。

被害家屬斥責鄭捷「人神共憤的人渣」,死者張正翰的母親淚訴,兒子本來約好要回家吃晚餐,但如今她永遠等不到這餐飯。有4名被害人及家屬當庭表示,要對鄭捷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。

公訴檢察官表示,法院是實現正義的場所,鄭捷在眾目睽睽下冷血行兇,視人命如草芥,沒有教化或矯正的可能,應該判處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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